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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工程征地拆迁审价、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隆黄铁路新建叙永至毕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本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隆黄铁路新建叙永至毕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为叙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征地拆迁审价、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是区域性干线铁路,是隆昌至黄桶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川滇交界的边远地区,线路北起既有纳溪至叙永铁路的龙凤站,向南经宜宾市兴文县进入云南省威信、镇雄、至滇黔省界,总里程约152公里。其中,四川省境内约51公里,云南省境内约101公里。设计时速120km/h,为国家Ⅰ级单线电气化铁路,建设工期6年,全线设叙永北、威信、以勒等14个车站,总投资约106亿元。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单线。
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
限制坡度:6‰,加力坡度13‰。
牵引质量:4000吨。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HX系列。
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双机880米。
闭塞方式:半自动闭塞。
2.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确保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具体节点,由招标人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
新建叙永至毕节铁路(川滇段)(DK149+600~DK304+059)工程范围内征地拆迁、材料设备价差、岩溶、采空区处理及危岩落石工程、变更设计、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2.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及质量标准
2.5.1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审核征拆(永久征地拆迁和临时用地)基本情况、征地拆迁数量和补偿金额,通过对征地拆迁资金支付使用的真实性、支付依据的充分性、支付凭据的有效性和支付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数量准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满足处理资本金、办理土地证,出具审价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审核复垦费用的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出具审价报告。
2.5.2“三电”迁改及“三改”费用审价:主要审核迁改方案合理性;与产权单位签订协议和迁改费用支付的真实有效性;审核费用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出具审价报告。满足中国铁路总公司清理概算要求。
2.5.3材料设备价差第三方审价:审核材料及设备等差价计算原则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计算数量是否准确、计算价值是否正确,出具审价报告,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要求。
2.5.4变更设计第三方审价:依据铁路总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及施工承包合同,审核变更设计的原因、责任、范围、数量、费用的准确性,出具审价报告。
2.5.5岩溶、采空区处理及危岩落石审核:审核岩溶、采空区及危岩落石数量、价格的准确性、资料的完整性、费用的真实性,做到岩溶处理费用准确、真实,出具审核报告,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审批要求。
2.5.6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为招标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提供配合、咨询等服务,对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协助公司完成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审计,配合完成审计单位的审计工作。
2.5.7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另有相关审核或审价要求的,由第三方审价单位继续完成,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确保完成招标内容的全部工作。具体节点,由招标人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的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1000万元及以上,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6月至今)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至少2项新建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材料设备价差、变更设计、危岩落石审价咨询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务。
近三年完成铁路工程第三方审价工作中,至少1项单项审价总额不小于5亿元。
3.4 信誉要求
3.4.1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审价(审核)咨询服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价(审核)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4.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云南省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事件;
3.4.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4.4 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违约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其他要求
5.1请于2017年 8月 16 日至 8 月 20 日, 每日上午0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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