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签署的《委托采购协议》有关约定,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一、二季度电客车系统备件采购项目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参与。
3、供货要求:供货时需提供本批次采购物品的原厂供货证明材料,如卖方不能提供证明材料,买方有权无责拒绝收货。
七、付款进度及方式
1、付款进度:货物验收合格后并开具与货物总价相一致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45日内支付。本项目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过后无息支付剩余尾款。
2、付款方式:汇款或支票方式。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2,700.00元;
2、报名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应在2017年8月21日前从本公司基本账户存入我中心指定账户中。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企业。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
3、已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