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招标
2017 年 8 月 15 日—8 月 21 日 16:00 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京能十堰 2×350MW 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京能十堰 2×350MW 热电联产工程
三、项目简况及建设地点:
京能十堰 2×350MW 热电联产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十堰市西北部,距市中心约 5.6km,张湾工业园外东北侧,规划装设 4 台 350 兆瓦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并留有扩建余地。本期建设 2 台 350 兆瓦超临界供热发电机组,年供电量约 32.01 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 947.48 万吉焦,供热面积约 1107.2 万平方米。夏季制冷负荷 35.5MW。项目建成后将承担十堰市西部城区五个组团及东区两个组团的供热负荷(花果组团、红卫组团、老城组团、新城北组团、新城南组团、茅箭组团、白浪组团)。
四、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费(元) 备注
1 BIEE15-SYFJ-153 特殊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700 无
五、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不仅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还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注: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方(或分包商)应具有大型火力发电厂消防系统设计、供货、调试、安装业绩,了解电厂各防护对象和设备的消防系统特点和安装布置。或具有大型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安装、供货、调试经验,并有至少两个(总建筑 10 万平方以上)、并已成功可靠运行 3 年以上的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安装、供货业绩(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方应具备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
5、投标方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一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格证书》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1、报名要求:请投标人登录下载招标公告压缩文件,并按附件中《报名模板》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