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57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0%:70%,招标人为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珠海市洪鹤大桥起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洪湾,对接港珠澳大桥连接线、并与广澳高速珠海段及横琴二桥形成十字交叉,向西跨越洪湾涌、洪湾水道、磨刀门水道至鹤洲,终点在鹤洲南互通与鹤洲至高栏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9.654公里,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设特大桥6座,互通式立交2座。计划工期:2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粤中维权执法基地新建挡土墙283m,新建两座围墙337m及146m,及新增地块1359m2和200m的护坡工程(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