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公务车辆维修机构入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一定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公务车辆维修机构入围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RZB2017-050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机动车维修服务。
预算资金: 2,200,000.00元
六、服务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车辆年返修率不得超过4%。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无劣迹,并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汽车维修企业二类资质及以上。
4、营业执照中须具备该服务内容。
5、与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合作三年以上的单位。
6、维修场所面积在1500平米以上。
7、有专业维修车间、调漆间(烤漆房)。
8、平均日接纳维修能力20台次以上。
9、全年维修产值500万以上。
10、维修场所位于南岗区总队机关距离较近且交通便利。
11、本项目综合评分法,选取2名入围供应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4日起至 2017 年8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