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7】318号文件、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京发改审批【2017】27号文件、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京财采计【2017】408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省、市、县级财政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京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京山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对京山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方案进行了招标备案,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审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招标的范围
建设规模:管网延伸430.065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水窑60口、蓄水池5座、集泉池4座、机井45口、消毒设备3台套、井用水泵45台套。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其中:监理服务期自2017年9月始,至2017年12月止。
相关服务期到工程竣工资料整编完成和审计结束。
工程概算投资额:1264万元。
招标范围:京山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4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
3.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