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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包车定点服务机构招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1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包车定点服务机构(二次)1

 、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务用车租赁、包车定点服务机构(二次) 1 招标文件 26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以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等内容);
2、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3:00—5: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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