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发电有限公司C2、C3输煤机架及附属设施更换项目【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2017-08-15
招标编号:HNZB2017-08-06001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C2、C3输煤机架及附属设施更换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C2、C3输煤机架及附属设施更换
1.2 招标范围
本次对输煤系统C2、C3输煤机架、支腿、托辊组件、调偏托辊组件及槽型托辊组(含托架)、护栏、导料槽、清扫器进行更换。其中C2、C3全部更换(所有皮带机均为DTⅡA型,其中C2机长53.35m ;C3机长106.8m;各皮带机机架支腿按输煤皮带方向间距约计1.5m至2m。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投标人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2.1.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3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2年7月1日起至今)应不少于2项及以上电厂输煤系统类似设备检修或改造的良好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7日8:30起至2017年8月18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