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运变更公告
2017-08-15
招标编号:HNZB2017-07-06058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运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保证机组连续生产,需每日8点前将前日脱硫产出石膏全部外运。
合同期限:12个月
1.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
标段一: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新机脱硫石膏外运
标段二: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老机脱硫石膏外运
本项目分二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外运
标段一:石膏年外运量约13万吨
标段二:石膏年外运量约10万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具有应具有充足的运输车辆和运输能力、石膏后续处置能力、存储设施、场地,满足石膏季节性存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0日8:30起至2017年8月22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