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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

 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二次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三财采购(2017)第 126号总第2872号
三公资建(2017)112号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园林城市复检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包含有广场铺装、植被绿化、垃圾箱、标识牌,围墙、护栏维修更换等基础设施内容。;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投标人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及继续教育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18时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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