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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长春市二道区长新小学、东新小学、东新中学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长新小学、东新小学、东新中学设计项

 受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长新小学、东新小学、东新中学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无负利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业绩至少一项。4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近三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负责人。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外埠企业须按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入籍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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