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电厂光伏场区水土保持绿化整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华能太仓电厂立项审批,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太仓电厂光伏场区水土保持绿化整理工程施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太仓电厂位于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目前装有两台300MW和两台600MW燃煤机组,均已投入商业运行。本期工程主要有:
(1)铺种草皮;(2)载植色带;(3)载植色带;(4)载植灌木等。详细工程量请见报价单。
1.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光伏场区水土保持绿化整理工程施工。
2. 资格要求: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申请人要求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有3个及以上相关工程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完整合同复印件,含合同承包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2.2申请人拟选派绿化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苏园规字 [2012]2 号文“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 之规定:
绿化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3.2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08月15日09:00起至2017年8月22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