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A、B引风机转子返厂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5
招标编号:HNZB2017-08-06074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A、B引风机转子返厂大修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运河电厂6号330MW机组为上海厂设计制造的SG-1025/17.47-M881型亚临界,引风机采用李杨鼓风机厂设计、生产的ASS-2700/1500-2H型双级动叶轴流风机,共2台,分A、B侧布置。机组运行中引风机频繁出现动叶卡瑟、出力不足等故障隐患,拟利用机组2017年9月C修时机,进行引风机转子返厂大修。
1.2 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6号机组A、B引风机转子返厂大修的施工、运输及配件提供。包括转子轴承箱、轮毂、动叶调节机构的全面解体、清洗、检查及复装、调试,包括易损件、密封件及所有轴承的供货及更换。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电站辅机设备生产或维修等相关内容,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2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含)万元人民币。
2.2.3投标人具备近3年具有20台及以上300MW以上机组用引风机(动叶可调轴流风机)整体制造供货或转子解体大修项目的优良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等证明材料备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5日8:3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