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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邓湾乡樊围子村等七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淮滨县邓湾乡樊围子村等七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己由淮滨县发改委以淮发改[2017]23号文批准建设,

 一、招标条件 

淮滨县邓湾乡樊围子村等七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己由淮滨县发改委以淮发改[201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滨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淮滨县邓湾乡樊围子村、龙岗村、叶台村、徐门村、赵店村、小集村、张祠堂村。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工程等方面。 
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9.6477h㎡。 
项目总投资:约383.47万元 
计划(标段)工期:90个日历天/每标段 
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承包方式:总承包 
标段编号及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邓湾乡樊围子村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工程。 
第二标段:邓湾乡龙岗村、叶台村、徐门村、赵店村、小集村、张祠堂村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农田防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3个)、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3.5、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8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 
3.6、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7、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8、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有转包工程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此项是对投标人的资信要求,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出具符合资信要求的评定结果承诺书。若评定结果承诺书与实际不符,造成后果自负。) 
3.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中需显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名称,且开具时间需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10、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 2017年8月18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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