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3592)的批准,现对贵港市产业园区大额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可研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大额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可研编制服务
二、项目编号:ZHGXGG-2017-03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贵港市产业园区大额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可研编制服务项目,包含14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分别为:
1、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进港一路;
2、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沿江二路建设项目
3、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道路维修、升级、改造工程
4、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城东大道(江南大道~江一路)
5、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城东大道(南环路~江五路)
6、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林桥安置小区项目
7、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产业园小学、初中项目
8、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原经十路)北延线
9、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三水路
10、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纬一路(临港三路~江一路)
11、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道路亮化、绿化、维修工程
12、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环江一路
13、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进港四路
14、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综合服务市场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齐全后,中标人应在7天内(招标人不负责提供项目的总平图)将14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初稿交付给招标人,每个项目如需修改,则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修订并报有关部门批复;《项目建议书》经有关部门批复后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如需修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并报有关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评审通过后3天内完成报审稿。每次修订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有关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稿评审通过后2天内完成定稿。
质量要求:所有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的批复。
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14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并获得发改相关部门立项批复后7日内,招标人将支付合同总额的10%;完成14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均获得最终批复后7日内,再支付合同总额的10%,剩余编制服务费3年内付清。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编制任务或编制文本质量要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招标人有权不结算尾款。
2、发售时间:2017年8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21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