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低温氯化工程——主厂房、公辅土建及总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8142513
2.项目名称 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示范项目低温氯化工程——主厂房、公辅土建及总图工程
3.招标条件
本由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
4.2招标范围:氯化工段厂房设备基础、矿浆蒸发基础及上部结构施工图、总图工程内容; 联合精制上部钢结构厂房及房、空压站/制氮站、中心变电站、循环水站、罐区等辅助设施、总图道路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二)满足工期节点要求及工期相应考核条款的承诺书(需提供单位法人或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说明书)。
(三)投标单位具有流动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4日至2017年08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