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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监狱监内罪犯生活用水系统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6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 湖南省郴州监狱监内罪犯生活用水系统改造 已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郴州监

 1.招标条件

本 湖南省郴州监狱监内罪犯生活用水系统改造 已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郴州监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监狱监内罪犯生活用水系统改造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监狱院内
2.3 投资金额:522193.3元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监狱监内罪犯生活用水系统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室外给水改造、标准监舍给水系统改造,工作内容有室外管道敷设、土方开挖、阀门安装、水表安装、开T口,标准监舍管道、阀门安装、墙洞开孔等的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 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1项要求。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与开标同时进行。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至投标保证金的托管专用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4 日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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