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批物资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 招标批次名称: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批物资采购。
二、招标货物的清单:
详见附件“招标需求一览表”。
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够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允许代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