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郝滩风光互补60兆瓦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郝滩风光互补60兆瓦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招标范围
郝滩风光互补60MWp光伏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任务并提供全面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阶段: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工程地质详勘(站区1:500地形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用地(屋面)属性、接入系统、必备图纸、初设概算、经济评价)、项目设计优化报告、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设备选型(满足远程集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参与评标、评审、技术联络会、常驻现场工代、配合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申报QC科技成果、安全设计专篇、项目后评价和专项验收等工作)。
(3)竣工图阶段:竣工图编制深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记录、调试记录等相符合并在竣工图中体现。
(4)设计总结阶段:设备投产一年后,开展项目设计总结工作,总结工程设计的优点和经验教训,提炼优化设计成果,重点对光资源评估、用地或屋顶资源评估、光伏组件与支架型式、逆变器选型、布置方式、基础设计、场地优化、集电线路、升压(开关)站设计、防洪防涝、灰场安全性评价(如有)、防雷接地设计、监测控制及送出工程等进行专题总结。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申请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1.2.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通过ISO系列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1.3.申请人具有同类型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经验,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6个20兆瓦或以上项目的投产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2.1.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1.5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材料。
2.1.6申请人具有无合同纠纷、诉讼、行贿受贿记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7本项目工程除房屋检测及送出工程外,不允许分包。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11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2资格专项条款:无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8月15日9:00起至2017年8月19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