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因本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故现启动第二次公开招标。
本中国联通湘西州分公司2017年-2019年车辆定点加油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联通湘西州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联通湘西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湘西州分公司2017年-2019年车辆定点加油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湘西自治州
2.3项目规模:约290万元(不含税),两年
2.4招标范围:全州联通公司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包含: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四种,以加油卡的形式采购。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合同有效期:两年,以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以实际合同执行为准。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合格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业务范围包括成品油零售等相关内容,湖南省范围内(所有地市)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或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有相关供油协议。
3.3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纳税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重复参加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的投标。
3.9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与中国联通无不良合作记录。
3.10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
3.1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5000.00元 ),采取公对公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6 日9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于【2017年8月16 日至2017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