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风机基础施工Ⅲ标段招标招标公告
2017-08-15
招标编号: GDCX02-SGZB17-0277
日期: 2017年08月16日
1.1 采用国内 公开, 一步制, 网上开标
1.2 招标条件
项目已核准,并通过国电集团投资决策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33台风电机组的基础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31#~34#、36#~63#机位,32台上海电气4.0MW风机高桩承台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以及35#试桩机位混凝土承台及附属构件施工;通航安全评估工作及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含施工期临时航标设置及施工警戒)工作由承包人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工程节点性进度计划:
风机基础施工计划工期为2017年11月1日开工,于2018年8月31日全部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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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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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机基础施工(第二批) |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海上风电风机基础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试桩工程及测风塔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的技术力量、施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并已通过ISO系列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往工地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至少从事过1个及以上与本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总工)。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8月16日09:00至 2017年08月24日16:00出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