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白音特拉乡白音特拉村至S105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化德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化交发【2017】第92号、化发改字【2017】71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化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新建四级油路6.3公里,主要建设路基、路肩及路面工程、起点白音特拉乡白音特拉村,止点S105省际通道,呈南北走向,无拐点,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4.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2计划工期: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22日,交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段共划分为1个标段(SG-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3年内(2014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项目的施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字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乌兰察布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