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的委托,对 肇庆高新区市民广场、亚铝大街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201-1-201707-018-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市民广场、亚铝大街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466,723.1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目的是确定肇庆高新区市民广场、亚铝大街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政府采购项目(二次)的承包商。
2、承包商数量:一家。
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捌仟玖佰零柒元柒角(¥1,488,907.70)元/年,服务期叁年,合计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陆仟柒佰贰拾叁元壹角(小写¥4,466,723.1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二部分·采购任务书)。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权;
3、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的原件(加盖公章);
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工人必须为常驻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提供一级),并具有园林中级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工人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绿化工、花卉工等上岗证(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上岗证)和本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等的资料);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架构表、管理和技术人员履历及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1.项目合同书、2. 园林施工评价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业绩证明上应显示养护期限、面积及为期一年或以上的养护金额);
6、本项目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报名,投标人必须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须主动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如在本招标采购内的任一阶段发现投标人没有主动填报或填报内容有作假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2)上述第3、4、5、6点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15日 至 2017年09月0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