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焉耆县城河南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项目已经由新发改环资[2015]5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焉耆回族自治县给排水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焉耆县城河南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工程规模:苗木采购种植、厂区空地绿化及绿化管道等相关配套技术服务
4.其他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企业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投标单位必须有自育苗木,但其与所投标苗木响应率85%以上(报名后可实地查看)投标人有提供本项目货物的能力,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5、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市政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3.2 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函电话:0996-2113783 。外地企业可在当地办理(需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3.3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23日至2017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