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磐石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已经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审批字【2017】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磐石市普惠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整治、清淤整形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磐石市烟筒山镇、明城镇、红旗岭镇3个特色小镇,任家沟屯等6个特色产业屯、41个过境墙体改造屯;
2.4监理服务期:两年;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
标均无效;
4.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