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规范及考核规定(重)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拟对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服务规范及考核规定项目进行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 22日止(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