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三中学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三中学学生饭堂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 8 月 16 日起至2017年 8 月 22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112051-033F18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三中学学生饭堂经营服务项目
三、的性质: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类 别 承包期限 采购预算(人民币)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三中学学生饭堂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类 3年 0元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8 月 16 日起至2017年 8 月 22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