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来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五、采购内容:来宾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服务一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贰佰零伍万伍仟陆佰元整(¥2055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七、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达到本次招标服务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