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开放大学委托,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