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主城港区白洋作业区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512亩,3000吨级散货、杂货及多用途泊位各2个,结构形式为高桩梁板码头,配备相应的装卸工艺设备,配套建设堆场、道路、生产及生产辅助设施。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宜昌白洋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的企业财产保险,附加、吊机、机器和非公路使用车辆责任保险。
五、服务期限:1年
六、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
1、采购项目的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宜昌市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专业保险机构(不接受保险经纪公司参与投标)(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企业财产保险服务(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将首先被淘汰,不能进入到下个程序。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发放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