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法律顾问〕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法律顾问项目】
二、 资格条件
1.参选人具备律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执业许可证等)。在宜宾市翠屏区成立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且注册资金在10万元及以上(截止2017年6月30日)。
2.从2015年起,有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的相关案例至少1件,合同金额累计3万以上。
3.主办律师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证,至少2名主办律师必须满足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选或中选的;
(6)参选人存在因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的.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