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阻垢剂、非氧化型杀菌剂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6
招标编号:HNZB2017-08-04028/01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阻垢剂、非氧化型杀菌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水阻垢剂、非氧化型杀菌剂采购
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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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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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循环水用阻垢剂、非氧化型杀菌剂 |
1.固含量≥32% 2.膦酸盐(以PO43-计)含量2.0-6.8% |
元/万kwh |
2017.9-2018.8月份合同期内循环水用阻垢剂、非氧化型杀菌剂使用量,预计26亿电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要数量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经营范围涵盖循环水用阻垢缓蚀剂的生产或销售;
2.2代理商投标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代理(经销)唯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是产品经销授权单位,需提供给予授权的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投标人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有2项及以上350MW机组循环水阻垢剂和杀菌剂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直接供货的业绩;代理商必须为代理商所销售该代理品牌的业绩);
2.5投标人必须利用招标人提供的补充水(不得使用配制水;其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委托省级(含省级)以上有资质同时取得招标人认可的试验单位开展静态和动态模拟试验工作,并出具试验报告;
2.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9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0日17:00止(周六日、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