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地区厂前、厂西、炼建、光明供暖改造工程项目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2017-08-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庆市龙凤地区厂前、厂西、炼建、光明供暖改造工程项目——水处理设备
2、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地区厂前、厂西、炼建、光明住宅小区
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大庆市龙凤地区厂前、厂西、炼建、光明住宅小区的分户供暖改造工程,约为170万平方米,预计覆盖用户1.6万余户。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投资:90万元
6、交货期:中标后5日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分量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供货金额在90万元(含9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至少2项合同(以供货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提供其在“信用中国”(http://)所查询的本单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列入以上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无效,结果查询时间要在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5、提供本地化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在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副复印件并加盖第三方公章,合作协议不低于服务期。
6、投标保证金收据。
7、真实性承诺书,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如发现资料为虚假资料,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格式见附件)。
注: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6时(北京时间)报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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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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