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燃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2017-08-16
招标编号:HNZB2017-06-06063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燃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金陵电厂燃油系统采用公用制,即两套及组合用一套燃油系统。主要设备有:两只500m3容量的轻油罐;三台离心式供油泵;两台螺旋式卸油泵;三台50%容量供油泵进口滤网;一套污油净化处理装置。
1.2招标范围: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燃油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将燃油泵至#1、2燃油进、回管道由碳钢管道更换成同规格的不锈钢304材质管道,并重新保温。具体改造燃油进、回油管道从燃油泵房外、脱硫综合楼处,综合管架上燃油母管分接#1、2机组的三通后位置开始,至#1、220米燃油平台的法兰接口处。改造管路的疏水、放空管道及阀门一并升级为同规格不锈钢304材质的管道、阀门。
项目进度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给的批准开工报告后,应按甲方通知的日期准时开工,不得延误,否则视为误期。
项目质量要求:按《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合格率要求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1.2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2.1.4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8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1.10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2.2.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人近3年须至少有3个已完成660MW以上机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使用单位证明)
2.2.4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否决其投标,被否决投标的,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第二阶段(价格)投标和开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6日9:00起至2017年8月21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