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设备采购项目浓水超滤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6
招标编号:0744-174CSIE06166
项目名称: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采购项目—浓水超滤装置
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7年8月16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上湾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2.2 招标产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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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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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浓水超滤装置 |
1套 |
*超滤膜膜丝的孔径(过滤孔径)≤0.04μm |
01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的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4-2016年每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第三方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4年-2016年每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
3) *投标人投标的超滤膜具有满足招标文件中水质技术指标的运行装置业绩3家以上,原水水质相近或劣于招标文件中水质指标(TDS≥4300mg/L, 5NTU≤浊度≤15NTU),且产品水水质优于招标文件内要求水质指标(产水SDI≤3、产水浊度≤0.2NTU),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最终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复印件、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带*条款的资格要求,对任一*条件的不符合都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8月24日下午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