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改造招标公告
2017-08-16
招标编号: ZXZB2017-08-001
华能榆社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华能榆社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榆社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3本标招标范围:
1.3.1编制《华能榆社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华能榆社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华能榆社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自验报告》。
1.3.2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对光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1.3.3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1.3承揽方式:包工。
1.4本项目服务期限:15个工作日内承包方完成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监理、自验报告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评审会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批复文件。
1.5质量目标:执行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方案规定,如遇标准不一致时,执行行业最新高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1.2投标人需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乙级资质。
2.1.3投标人在业绩方面,投标人提供近五年类似业绩最少2项。
2.1.4投标人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履约率良好。
2.1.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责令停业的;
2.2.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2.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2.2.6经招标工作组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8月16日11:00起至2017年8月22日11: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