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2017年汕尾分公司投资项目光缆接入类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7-08-16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本为2017年汕尾分公司投资项目光缆接入类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044-DXSW-ZB-1711245),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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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投资(万元) |
其中光网投资(万元) |
份额 |
施工费用估算合计(元) |
施工服务 |
设备及主材 |
实施区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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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前人工费及其相关成本+下浮前仪器仪表使用费(元) |
不下浮部分费用(元) |
设备及主材费(不含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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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年汕尾分公司投资项目光缆接入类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服务采购 |
21409 |
5303 |
份额一 |
16,570,312.50 |
15,410,390.63 |
828,515.62 |
331,406.25 |
陆丰市东海、城东、甲子、碣石、南塘等8个营服中心区域;陆河县河田等2个营服中心区域;海丰县平东等3个营服中心区域;汕尾城区东、马宫营服中心区域 |
光缆接入类施工服务含城域网、IDC、传输、大客户、无线类及FTTX配套光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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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二 |
11,599,218.76 |
10,787,273.44 |
579,960.94 |
231,984.38 |
陆丰市乌坎、桥冲、双坑等3个营服中心区域;陆河县螺溪营服中心区域;海丰县海城、城东、公平、可塘、梅陇等9个营服中心区域;汕尾香洲东、捷胜等3个营服中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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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三 |
3,314,062.50 |
3,082,078.13 |
165,703.12 |
66,281.25 |
陆丰市河西、内湖、西南等3个营服中心区域;陆河县新田营服中心区域;海丰县赤石、陶河等2个营服中心区域;汕尾香洲西、东冲等3个营服中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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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四 |
1,657,031.26 |
1,541,039.06 |
82,851.57 |
33,140.63 |
陆丰市陂洋金厢等2个营服中心区域;陆河县河口营服中心区域;海丰县莲花营服中心区域;汕尾红草营服中心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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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140,625.02 |
30,820,781.26 |
1,657,031.25 |
662,8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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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范围:2017年汕尾分公司投资项目光缆接入类项目第一批次施工服务采购。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 份额情况:本项目分为4个份额,若在评标过程中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4家的,剩余份额将重新招标。
1.5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314.062502万元(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投标人报下浮费率,下浮费率不得低于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 财务要求:无。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全国范围内通信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需满足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
需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1月1日以后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