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ZB2017-5
一、招标条件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迁西县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核准字[2017]4号批准建设,由迁西县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招标核准[2017]11号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迁西县栗乡工业产业聚集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广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监理;
2、项目地点: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东区,唐山市迁西县尹庄乡房官营村;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设施、提升泵房、生化反应池、加药设施、消毒设施、进出水管线等设备设施以及办公楼、警卫室、鼓风机房、配电室等配套设施。东区污水厂项目分期建设,污水厂一期建设日处理规模为0.2万吨/日。污水厂总占地面积约30亩(包含远期),一期总投资3492.2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0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7%;
4、质量等级: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职称为中级(及以上)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5、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在企业注册地或者工程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 8 月21日17时30分止;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发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需纸制版招标文件须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联系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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