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ZSH-ZB2017SB-036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仓泵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设计部门也出具了项目设备仓泵的技术规格书,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设备名称:仓泵 8台。
2.2、技术要求:详见设计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4、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中油(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
2.5、供货周期:2018年5月31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支票/电汇。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交工资料齐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购货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120日内予以支付合同总价的6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装置开车后设备正常运行1年),没有遗留的质量问题后付清。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和相应资质完成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3、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有近2年(2016年至今)国内流化催化剂或相似无机微球粉状物料(粒径:20-200μm、堆比≮0.7、处理量≮21t/h)供货业绩5台以上。(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应急供货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8月17日上午8:30 至2017 年8月28日下午17: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