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江门供电局2017年主网基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包括江门台山220kV牛山(泡步)输变电工程,江门500千伏亦马(鹤山)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江门新会110kV东区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江门江海110kV永康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江门蓬江110kV堡棠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的环保验收服务(具体项目建设单位可2017年度投资调整计划进行调整,具体验收工作的实施以项目委托单为准。),预计发包价约为48万元。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项目取得有关部门批复。
2.4招标范围:江门供电局2017年主网基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对江门供电局2017年主网基建工程开展环保验收服务,包括对输变电工程进行环境影响验收调查,编制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报告书),协助通过相关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的审查,并最终获得相关环境影响保护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的(通过)批复;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环保投诉时,按照甲方要求,对环保投诉敏感点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认证的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需含: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需含:特殊项目),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电磁辐射监测资质的计量认证证书;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需在广东省环保厅或江门市环保局备案。
3.3投标人不应为本标段提供设计和环评方案编制单位。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职业资格证书(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资信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无不良记录。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8月23日 16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