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复烤厂2017烤季燃煤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复烤厂,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复烤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送货地点:四川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复烤厂房煤棚。
2.2燃煤指标要求
名称 燃料发热量(卡/公斤) 挥发份 灰份 水份 含硫量 固定碳 概算数量
(吨)
原煤(烟煤) ≥6000 ≥24% ≤21% ≤5% ≤0.9% ≥55 1398
名称 燃料发热量(卡/公斤) 挥发份 灰份 水份 含硫量 固定碳 颗粒度 概算数量
(吨)
块煤 ≥6000 ≥24% ≤20% ≤5% <1.0% ≥60% 5-20cm 100
烟煤颗粒度4-15(mm),颗粒小于4mm数量占总量比例低于20%,颗粒大于15mm数量占总量比例低于20%,货物中不含煤泥,不含杂石等。
原煤(烟煤)水洗煤控制价¥942.50元/吨(含17%增值税到厂价),概算控制金额:¥125.38万元
块煤(无烟煤)控制价¥983.00元/吨(含17%增值税到厂价),概算控制金额:¥11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两种煤都作出响应,否则为无效标。
注:以上数量为概算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供货量为准.
2.3交货期:分批交货。需方按生产计划安排,提前5日通知供方发货时间、发货数量。供方按需方通知的到货时间、数量进行发货。
2.4质量目标:达到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有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备煤炭经营资格证(煤炭生产企业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请于2017年 8 月 17日至2017年 8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