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WZZB-GK-170682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信息技术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信息技术公司所属大庆中基石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网安天目” 机架式数据处理模块等进行公开招标,权利和义务由其所属企业大庆中基石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0年09月30日。
2.3 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的交货日期执行。
2.4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指定。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人为制造商,注册资金要求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同时要求其所代理的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或等额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汇率计算)。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
3.4、投标人必须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原件须带到现场审核,如该原件开标当天无法提供,投标人可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过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公证书原件须带到现场审核);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材料须带到现场审核)。
3.5、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规格书中关键条款(即*条款)进行逐条响应,且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代理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转委授权,代理证书原件须带到现场审核)。
3.7、制造商不能授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此次;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7-08-17 08:00:00 至 2017-08-26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