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汇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堎湾村LNG加气站建设项目,已经保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保发改备案[2017]38号”文备案。受保德县汇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德县汇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堎湾村LNG加气站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XHTC-GC-2017- 0472
3、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石堎湾村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包括加气站内加气棚、工艺装置区设备基础、站内行车道路等工程(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施工图纸、资料)。
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建设工期: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通知后 9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同时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5、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6、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经理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七、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