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7年第3批物资类项目招标(第4标段第二次招标)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2017年第3批物资类项目招标(第4标段第二次招标)
1.2立项批复:桂电计〔2017〕27号
1.3招标编号:YT2017-DW014M-02
1.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段号 标段(包)名称 项目类别 招标内容 建设/实施单位
4 2017年办公设备购置(A3极速多功能一体机)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A3极速多功能一体机1台。 信息中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广西区内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生产厂家需具备批量生产及具备批量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包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具备投标产品的合法授权。
(4)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个:a.生产厂家。b.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c.授权的经销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是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授权的经销商中的一个(例如: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可由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6)投标截止前,供应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标记打印时间,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从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7)截标前,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一)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16日~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