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的委托,就其所需“咸丰县大路坝区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YCJSXFCG20170802
二、项目名称:咸丰县大路坝区压缩式垃圾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1.采购预算价款:23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6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携带备查);
(三)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是非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是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