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开展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73号
三、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拟比选4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机构建立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本区食品实验室抽检业务;依据国家食品标准,承担各类食品的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内容:食品检测周期约为20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惠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预算金额:77.7万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7年任意一个整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实验室,具备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评标时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原件),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验室取得CMA(或CMAF)认证,且证书合法有效。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担过食品安全监测项目;投标人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提供检验人员相关资质证件和相关检验设备的发票等证明材料;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8月16日~2017年0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