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第二实验小学装备、文化、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生产厂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完税证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社保资金证明(含拟投入人员)、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其他资料。 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产品授权书(学生计算机,教师计算机,笔记本,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办公信息化)和供应商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完税证明、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社保资金证明(含拟投入人员)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至12点,下午2:30点至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