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玻璃钢瓦遮阳棚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BJPS-2017-JT-NCB-SC-0055-02),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排水集团”)是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企业,总资产495亿元,是北京市国资委所属首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级骨干企业之一,以雨污水的收集、处理、回用和城市防汛保障为主营业务,负责建设和运营北京中心城区的雨污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再生水输配管网和提升泵站、污泥处置设施。北京排水集团具备集排水和再生水投融资、设计研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整体实力和服务竞争优势,是创新驱动、产融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产业集团,在做好北京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特许经营外,同时积极拓展市场化水环境治理项目,成功中标并建设运营南宁那考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湖北十堰污水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等。
北京排水集团拟采购玻璃钢瓦遮阳棚(含安装)。2017年预计采购内容为北排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凉水河流域分公司吴家村再生水厂(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梅市口路57号)DN池加装5组遮阳棚,每组面积为12X7.5平方米,共450平方米,遮阳顶蓬材质为玻璃钢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优良的管理体系、健全的财务制度;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
(8)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