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的委托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名称:“A公司财产险理赔争议案件律师选聘”
三、选聘标准:
1、对于A公司财产险理赔争议案件最佳律师或律师团队人选;
2、对于A公司财产险理赔争议案件最佳诉讼应对方案;
3、对于A公司财产险理赔争议案件最佳收费方案。
委托事项:我公司拟选聘律所,参与本案的理赔阶段及诉讼阶段。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提供本案法律服务的至少为两名律师,鼓励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组建律师团队。
6、承诺接受招标人对A公司财产险理赔争议案件管理。
7、承诺同意由招标人草拟并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入选律师或律师团队不应对实质性内容提出异议。
六、服务期限:理赔阶段及诉讼阶段(具体以双方订立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