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委托,对宁波油库储罐及管线清洗产生含油废水环保处理(编号:LNTH2017202E(2))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东北销售宁波油库位于宁波市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端,南距北仑港10公里,2009年1月开工扩建,2010年9月投入运行,油库占地总面积16万平方米,滩涂面积9万平方米。总库容41万立方米,拥有18座储油罐。油库设计成品油年周转量为388万吨;码头1座,拥有一个5万吨级和两个5万吨级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270万吨,是一座具有成品油储存、码头接卸、装船和公路装车功能的仓储库。
根据宁波油库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施工需要,宁波分公司将对库内8座储罐进行清罐;根据宁波油库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治理项目施工需要,将对库内工艺管线进行清洗。上述储罐及管线清洗将产生大量含油废水,为满足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含油废水均需委托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环保处理。
2.2招标范围:对宁波油库储罐清洗产生350吨(预估)含油废水进行环保处理,对宁波油库工艺管线清洗产生3400吨(预估)含油废水进行环保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为国内注册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要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查询(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
3.6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含HW08)和浙江省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浙江省及宁波市关于危险废物环保处理的相关规定,能按规定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注:以上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均须提供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




